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小组。组织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小组,同时配备1名工作秘书。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位授权点复试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的专业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初审、命题和考试工作,负责审核各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做好各种原始材料、数据整理归档。
(二)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开展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专业学位复试小组成员为研究生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合作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1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复试小组成员需全程参加复试。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并签署《复试工作责任书》,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或调剂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或透露复试情况。
4.对在复试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或其他违规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其招生资格。
(四)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广东药科大学研招办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审定后通知考生及各学位授权点。
(五)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三、复试及体检
我院今年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批进行。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一) 复试比例。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50%的专业,按招生人数150%复试;不足150%但大于等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上线人数小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所需调剂人数的200%左右差额复试。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①第一志愿考生:在达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果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均进入复试名单。②调剂考生按照调剂办法确认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①第一批:主要为第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日8:30-16:30;②第二批:主要参加调剂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16:30;
2.资格审查报到地点。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三楼315会议室办公室。
3.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1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1张。
(3)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提交一份纸质版的个人简历。
4.复试时间。①第一批:主要针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各专业考生。我院第一志愿复试面试工作定于2019年4月3日上午9点开始;②第二批:主要针对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后尚未录满员的专业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复试面试工作定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点开始。
5.复试地点: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具体资格审查时见分组情况)。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模块化面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了解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含专业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复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分3个环节:结构化面试环节、半结构化面试环节和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30%。其中英语成绩占40%,专业知识技能成绩占60%。
2.复试过程要求: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应将复试记录连同《广东药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复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汇总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室均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业务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实验技能/实践能力得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综合素质(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自行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因路程远而无法按时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的外地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在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均有效。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体检项目见http://dep3.gdpu.edu.cn/yjs/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525.html
四、调剂
(一)研招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研招办根据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调剂名单、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将通过调剂平台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平台接收并确认拟录取即可。
(二)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4月3日18:00至2019年4月4日8:00。若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重新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四)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一区)。
2.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
五、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凡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的;
2. 体检不合格的;
3. 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位授权点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联系人:罗祥智
联系电话:020-34055355
邮 箱:3036603108@qq.com
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