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信息2018年6月1日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委办【2017】13号)要求,项目经费中“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如发生变更只能调减不可调增,广东省财政厅要求,省级资金预算经济分类不能改动。
为应对此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对于省级资金提交到财务处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填列相对应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提高各项目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填列准确性,现提供新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提交预算时要把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表一并提交。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一经提交到财务处不得改动。
附件: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广东药科大学财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