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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党务中心章程

所属新闻组:党务中心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党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党务中心(以下简称“党务中心”)直属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在其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院学生的具体党务工作,分管属下党支部。

第二条 党务中心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和相关实践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工作水平,为公共卫生学院的发展提供组织服务。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了解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

第四条 贯彻学校党委及学院党总支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学院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学习。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会、教育动员会、理论调研活动。

第五条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

第六条 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

第七条 制定激励奖惩制度,对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党支部以及党员予以表彰和鼓励,并进行推广宣传;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事件以及人员予以批评公示。

第八条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提升大学生党员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能力。

第九条 编辑出版党刊,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及时报道学院党建工作进展和各支部活动动态和进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党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学生副主任两名。下设三个部门,即党务活动部、组织发展部和理论研究部,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以上职务任期均为一年,换届工作定于每年5月举行。

第十一条 党务活动部职责

1、 负责学生党务中心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2、 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活动,不定期跟进支部生活的开展;

3、 定期组织学院学生党员大型活动。

第十二条 组织发展部职责

1、 负责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

2、 定期组织支部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交流工作经验;

3、 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资料档案的管理保存情况;

4、 负责入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的素质;

5、 接受处理各类举报;

6、 党务中心工作会议组织、会议记录;

7、 党务中心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理论研究部职责

1、 根据学院党建情况定期总结;

2、 研究党的相关理论并撰写论文;

3、 各类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及修改;

4、 整理各种学习资料;

5、 论文征集、发表及党刊的编辑发行工作。

第四章 中心成员义务与权利

第十四条 党务中心成员有义务承担并完成党务中心交给的各项工作,维护发展学生党务中心。

第十五条 党务中心成员对学院下属各支部及其党员拥有监督权。

第十六条 成员享有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待遇。

第十七条 党务中心成员需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党风责任制度

党务中心党风责任制包括支部班子抓党风建设的责任、提出贯彻落实党风责任制的要求、检查党风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党风责任制是从组织上保证各党支部严抓党风的重要措施,教育和监督学生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干部奉公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支部书记每年签订一份《党风建设责任书》。

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务中心建立一支以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为龙头,委员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定期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定期分析各支部党员思想状况,排出重点,制定措施,着力做好党员思想工作,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

第二十条 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规范下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组织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党务中心成员汇报制度:

党务中心成员每月要向党务中心汇报一次。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执行党务中心的决议、指示,自身思想、学习、工作以及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反映学生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汇报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在党务中心例会上汇报;二是随时向党务中心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时向党务中心作书面或口头汇报。

第二十二条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党务中心成员每年或不定期要根据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的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出工作计划,写出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党务中心并在大会进行讨论经验。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本党务中心的档案共分以下几种,管理方法如下:

1、 各项档案资料分批管理。各类活动资料由党务活动部负责;支部档案由组织发展部负责;党务中心资料由理论研究部负责。

2、 组织发展部定期监督检查各支部整理材料,分类装档。

3、 各项文件由党务中心签发,党务中心成员和(或)各支部委员统一学习。

4、 其他物品,可按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考核评议成员制度

党务中心成员每半年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务中心的制度对成员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不断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成员素质,保持党务中心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务中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五条 例会制度

1、 党务中心每两周进行一次例会,研究工作计划,部署工作安排,要求全体成员准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2、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向党务中心请假,严禁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现象,无故缺席达三次即取消成员资格,各活动出席情况列入考勤考核,由组织发展部进行考勤考核。

3、 例会时,由组织发展部做好会议记录,并于会后整理存档。

4、 例会时各党务中心成员需遵守会议纪律,禁止任何与例会无关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外出工作需配带工作证并注意个人形象。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之间需密切联系配合。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八条 党务中心日常经费由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拨款支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共卫学院学生党务中心成立之日起生效。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党务中心

2008年4月27日